誠聘藝術行政實習生(藝術行政人才培育計劃)
入職條件 / 職責概要
n 新近三年之大學畢業生,主修文化管理、藝術行政、人文學科及相關學科為佳;
n 須為香港居住人士及年滿18歲或以上,並有志從事藝術教育或藝術行政的專業發展、對各種形式的戲劇教育具熱誠;
n 具備良好的藝術行政 / 策展能力及 / 或經驗,並對藝團運作模式有一定認識;
n 提供曾合作的藝團或資深藝術工作者推薦信的申請者將獲優先考慮;
n 工作包括藝術行政、活動策劃、刊物編輯、戲劇教育資源管理、推廣及公關等。
本職位為香港藝術發展局「藝術行政人才培育計劃」資助的實習生,合約期為十二個月,月薪為一萬三千元正,約滿後可望續約及調整薪酬。
(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將予保密及只作招聘有關職位用途。)
藝術行政人才培育計劃由香港藝術發展局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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