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0日星期五

[剪報] 為文化界舉牌 我要代表我自己!

[ 明報 2012-03-30 文/梁寶山 ]

為文化界舉牌 我要代表我自己!

編按:候任特首梁振英,將實踐他在政綱所提的成立文化局,在成立之前,本地著名藝術工作者、關注香港藝術空間的梁寶山,為大家檢視「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作為功能組別的民意基礎如何,並提醒關心文化的人士,為什麼要登記成為此界別的選民,探討選民基礎對成立文化局有何重大關係。

民間投票排長龍,後九七的香港政治,從來都有一頂知其不可而為之的烏雲蓋?頭頂。它有時會令人產生革命的激情,有時卻又變回犬儒的袖手旁觀。這幾天民間社會的高開低收,正視這種複雜的情結的反映。

本月初談到文化界再不能迴避的文化局問題(編按:見本月5 日本版〈香港文化局會搞邊科〉),這幾天翻開陳舊剪報,並關於功能組別制度的分析文章。既要佩服當年為了要五十年不變,而設計出功能組別選舉的基本法起草委員,更哀文化界最後無以為繼的政策和政治討論。事到如今,立法會功能組別最早也要等到2017 年才有望逐步廢除。文化局與功能組別,又再成為文化界不能迴避的老問題。

從彭定康年代談起

1992 年末代港督彭定康上任,為後過渡期香港帶來了民主幻想,最後一屆立法會除增加直選議席外,還準備加入「新九組」功能議席。文化界於事組成聯席會議,舉行「文林大會」,在短時間內爭取文化界成為1995 年立法會選舉中的「新九組」之一。然而,首要面對的問題,除了是文化界應否有「多人一票」的特權外,就是可行性問題──如何定義文化界?誰有選民資格?後過渡期香港,紙醉金迷,文化藝術並不是社會主流,消極的一方認為文化人的影響力應透過作品來發揮,而不是政治。何?香港文化界向來少談政治,勢孤力弱,要爭也爭不到!而積極的一方,則認為文化界有別於其他功能組別,不單只是爭取界別利益,而應在一般社會事務上為政府提供文化的考量角度。加上恐懼九七後言論自由受到壓制,議會的一席,能或多或少地爭取保障。

1990 年代,藝術家與文化人還未經歷專業化洗禮,文化藝術並不是職業選項。少數公營藝團與零散業餘團體,根本無從有效定界定成員資格。幾經磋商,才訂定出16 個以媒介為定義的界別,包括藝術行政、藝評、戲曲、舞蹈、戲劇、電影、寫作、音樂、電台、舞台技術、電視、錄像藝術、視覺藝術、漫畫、文化研究、設計,並且各自訂定不同的成員資格準則。當時的主要組織者包括榮念曾、陳載澧、胡恩威、張恩照、錢秀蓮、潘光沛、麥秋、張可堅、甄燊港、徐詠璇、馮漢紀、曾葉發、陸恭蕙等等(其中陸恭蕙已不再參政、而徐詠璇最近為梁振英站台)。

藝發局:具民主成分的機構

文化界雖然高調爭取,然而卻沒有成功,輸給仍為社會主流的工商和服務業。但這一次大連結,卻間接造成隨後的文化政策熱,包括1993 年3 月文康廣播科提出「藝術政策檢討報告」, 文化界迅速群起而攻之,亦促成演藝發展局擴充改組成具「民主成分」的香港藝術發展局( 下稱「藝發局」)。手上有限的剪報,未能顯示這個趟「種瓜得豆」的轉變細節。聯席催生出的香港藝術資料及資訊中心後來併入藝發局,而聯席成立的公司於2004 年解散。文化界原來對政治方面的關注,卻被新成立的藝發局,尤其資助制度所取代。沒有直通車的特區立法會,1998 年進行第一次選舉,連同運輸、科技資訊、保險、漁農等,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一併成為新功能組別議席。四個界別濃縮成一個議席,今日看來當然風馬牛不相及。但在舊體制卻其來自由因,因為四者均從屬於舊「文康廣播科(局)」,由一個相應的立法會議席監督,也有道理。不過奇怪的是文康廣播科同年卻隨兩個市政局解散。文化服務由康文署全權取締,下放權力給區議會的承諾至今沒有兌現。殺氣騰騰的1998 年,文化界對這個遲來的議席已無暇理會,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的第一個立法會議席,終由霍震霆擊敗民主黨胡志偉當選。隨後2004 年同屬民主黨的林漢堅挑戰連任,也是功敗垂成(358 對800票)。可能正是因為知其不可,2008 年霍公子在沒有對手下自動當選,成為立法會長期考勤包尾的議員,文化界幾乎忘記有這樣一位民意代表。14 年過去了,文化界即將進入西九時代, 時代的變與不變。功能組別沒有隨當年的想像於2007 年終結,但昔日勢孤力弱的文化界,已變成專業。工廈藝術家一方面受市場炒賣驅趕,另一方面受過時法例威脅,發展同樣受過時法與政窒息。十大藝團不再是有志以藝術為職志的朋友的唯一出路,2008∕09 年從前衛到娛樂性爆棚的演藝節目場次達6000,涉及制作單位逾2000 個;視覺藝術除獨立藝術空間外,還有眾多的地區群聚, 畫廊制度漸次成形,不少中大、浸大及藝術學院畢業生,畢業展後便迎接人生的第一個畫廊個展。

文化界原來是娛樂界?

中西古典音樂以外,獨立樂隊在工廈裏夜夜笙歌,連結街頭藝術的成為次文化主流。港產片主流雖然「黃昏未晚」,但獨立電影錄像以至鮮浪潮在商業與藝術中間的別開生面。這都不能不歸功於藝發局資助制度的功勞,並刺激民間自我組織的效果。現時功能組別選舉文化小組選民定義的其中一項,即是曾經接受藝發局資助的團體,卻不設個人票。相反,屬同一議席界別的演藝和出版小組,卻有個人票。很可能的搞笑結果是──周星馳有票,但代表香港參加威尼斯雙年展的白雙全無票!劇壇明星彭秀慧無票!不聯群結黨的、寫詩的?當然更加無票。具「民主成分」的藝發局,對曾接受助的藝術家與團體都有詳細的履歷紀錄。三年一任的選舉,2010 年選民名冊,共有7071 名登記選民。政府必須與時並進,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開放個人選民資格,接納藝發局選民成為文化小組個人選民。

「贏了西九」之後特首選舉落幕,文化界14 名自動當選的選委最後幾天突然高調挺梁,連一場界別諮詢會也沒有舉行,更與民意背道而馳。失去文化藝術工作者應有的風骨,貴為特權階級,還洋洋得意。可以料想將會成立文化局,同時推展廿三條立法的新政府,必會論功行賞。未來四年將會為文化界和香港帶來歌舞昇平,即「贏了西九,輸了自由」的弔詭局面。經歷2003 反廿三、天星及皇后碼頭運動、反高鐵,以至日前藝術空間紛紛主動設立民間投票站,文化藝術界的政治意識,已不能再被低估。甚至可以說,文化界的視野已超越狹隘的界別意識──文化界的利益,即是香港的利益。「知其不可而為知」,即是在最爛的制度內,爭取最大的影響力。而不是袖手旁觀,讓文化界繼續「被代表」。5 月16日就是功能組別選民登記的截止日期,文化界放過了特首選舉,不能一錯再錯。

(標題為編輯所擬,原題「歷史的回歸:論文化界與功能組別選舉」)

榮念曾: 「我基本上是贊同一人一票的選舉,並認為功能組別只是一種怪物,但這種制度卻會保留至2007 年。因此,這段期間,我們不得不考慮應否爭取多一個途徑去參與香港發展,保障人權、言論和創作自由等權益。其實文化界不單只要關心本身的權益,協力參與整個社會的發展。」(〈文化界入立局爭議,暴露功能組別荒謬〉,1992年4月16日)

地政署致某工廈band 房掛號函件: 「本處契約執行組人員最近視察上址時,發現上述物業被違規用作音樂工作室及住宅用途,違反政府訂立以規管上述地段的新批約第4403 號特別條件第3(a)條。有關新批約特別條件的條文如下:

『該地段只作一般工業及∕或貨倉用途,並不包括有關當局現時或日後可能根據1960 年《公眾衛生及市政事務條例》或任何多以相關例修訂或取代的法例,宣布為厭惡性的行業。」

選民登記表格,可上選舉辦事處網頁下載:
登記說明:http://www.reo.gov.hk/pdf/gn/spcp_c.pdf
個人登記:http://www.reo.gov.hk/pdf/reo-41.pdf
團體登記:http://www.reo.gov.hk/pdf/reo-42.pdf

或各區民政署索取。

文.梁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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