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4日星期三

[剪報] 詹瑞文扯火了



[ am730 2011-08-23 文/詹瑞文 ]

詹瑞文扯火了

為何「文人相輕」總是定律?我在這演藝路途上二十多年,做過不同的演出和作品,有喜歡我的觀眾很正常,有不喜歡的也不出奇。觀眾是否掏腰包買票來看我的演出,全屬他們的自由選擇。但我們文化界有一種奇怪的東西叫「劇評」,它不單會左右觀眾的購票意向,還會影響一個創作人和一個作品的聲譽。

「劇評」很多時令人又愛又恨。真正有價值的劇評,可以將好的作品介紹給觀眾,又或者讓觀眾以不同的角度去觀賞一個作品。我也會閱讀劇評,在西方或內地的劇壇,劇評人都很有經驗,而且看法獨到,他們的評論文章,都建基於某些專業的學術基礎上,參考價值很高,往往啟發讀者以一個全新的角度,去閱讀作品和作者所表達的訊息。

然而在香港,劇評人的水平良莠不齊,在報章上經常出現一些三不像的「劇評」,作者多以筆名示人,真正身份不得而知,更不需要為自己寫過的文字負責任,可以為評論的對象亂扣帽子。讀著報章的電子版時,還以為是哪位網友在吹水生事。

最近就有一位署名「占飛」,在報章文化版寫了一篇文章,以尖酸、涼薄的文字攻擊我和我的作品《女人之虎》。作為創作人,我抱著開放的態度接受他人的意見,亦歡迎他人以不同的角度去剖析我的作品,我完全明白一個作品,不能夠取悅所有觀眾,亦不會得到所有同行的認同;但我不能接受這位占飛先生或小姐一味在指指點點、要詹瑞文痛改前非,誣蔑我和我的作品,帶來對所有創作《女人之虎》成員的不尊重,歪曲事實,誤導讀者和觀眾,像娛樂新聞炒作無異,更完全沒有建設性。

執筆寫這篇文章,是因為我真的憤怒了!記得上一次為一篇「劇評」而憤怒,已經是十五年前,當時我亦以文字回應了,引起過戲劇界和評論界一陣討論和交鋒。想不到,在十五年後的今天,仍然有著這種不負責任的「劇評人」,以文字傷害文化人。試問這樣的趨勢如何幫助文化界健康發展?

我已另外撰文公開回應了,並要求該劇評人召開一個公開論壇,讓關心戲劇發展、文化發展的同行和觀眾公開地說明各方立場和看法,不要再「我在明你在暗」地作爭拗。如果此事發展下去,若沒得到合理的回應,我不排除最終要對簿公堂,這並非我想看見的結局。各位評論人,執筆前請三思。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