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報 2011-11-01 文/何俊輝 原文連結 ]
《魂遊》恐怖故事現劇場
在劇場製作鬼影幢幢的恐怖劇,難度相當高,皆因電影可靠剪接炮製突然閃現的驚嚇效果,而劇場只能靠實在的環境和演員演技令觀眾有恐怖感,除了香港兩個主題公園的「萬聖節流動鬼劇場」外, 「同流」的《魂遊你左右》(下稱《魂遊》)便成為少數敢於扮鬼嚇人的本地舞台劇。導演鄧偉傑選擇在工廈的劇團排練室演出,有利以更多突破規限的布置、設計,使劇場的氛圍變得虛幻,例如觀眾入場時是在工作人員帶領下,從工廈後門的殘舊電梯進入燈光昏暗兼擺放了白洋燭陣的等候區,令觀眾尚未入座已開始感到迷幻、不安。
營造恐怖劇場氣氛《魂遊》由英國劇作家Stephen Mallatratt 改編Susan Hill 創作的恐怖小說《The Woman in Black》,張天恩翻譯成香港的演出版本。看《魂遊》的故事編排,的確是傳統荷里活恐怖片的橋段—一名律師到一間偏遠的古宅公幹,怎料被一隻因愛兒之死而含冤含恨的女鬼糾纏着。故此,尋求新刺激的觀眾難免失望。
幸好,導演總算能營造出恐怖的劇場氣氛。演區分為兩部分,靠近觀眾處擺放了箱子、木梯等數件陳舊傢具,遠處有一間朦朧、若隱若現的房間,先用作墳場景後用作女鬼兒子的睡房,再加上自動會開的門和自動會搖的搖椅放於兩側,整個「劇場凶間」令人不寒而慄;黎志勇設計的大量音效極具真實感,讓觀眾恍如置身恐怖旅程;兩個演員不論是講鬼故(鄧偉傑)抑或親身演繹撞鬼經歷(林子傑),都非常入戲,神情與聲線語氣能把恐怖的情景(例如古宅、沼澤的環境與恐怖事)放大,使觀眾看見聽見也跟着疑心生暗鬼而害怕起來。
《魂遊》雖有恐怖氣氛,但無法令任何一位觀眾嚇得尖叫,因為導演只安排撞鬼者(林子傑飾)於昏暗漆黑中,在觀眾身邊神出鬼沒過兩、三次,卻沒有讓女鬼和撞鬼者跟觀眾有出乎意料的觸碰、互動,像「萬聖節流動鬼劇場」炮製的驚嚇效果一樣。排練室空間那麼小,其實更適宜演員鬼祟地在觀眾的身旁做出一些嚇人之舉。
角色名字容易混淆
筆者覺得《魂遊》最過癮的,不是跟鬼有關的戲劇元素,而是編導透過一個鬼故剖白自己對「舞台劇」的看法。原來律師到鬼屋鬼村莊的故事是一段「戲中戲」,話說律師(鄧偉傑飾)撞鬼後遇上一宗慘劇,為了釋放內心的悲痛,便寫了一個真人真事的劇本,並找來導演(林子傑飾)排成舞台劇讓律師的親戚朋友觀看,由導演兼演該劇中「律師」一角,律師自己(即編劇)則演繹「講故佬」及劇中其他配角。由於這名律師(鄧偉傑)從沒演戲經驗,故此初排戲時欠自信兼演技欠佳,於是導演便先以「您將會成為出色演員!」來鼓勵他,後以「要演戲演得好,須循序漸進及付出時間、淚與汗。」來分享其演戲排戲經驗,此經驗似是《魂遊》導演鄧偉傑本人的心聲。此外,劇中的導演(林子傑)指舞台劇是「想像」的藝術,包括以各種道具、音效和演員的演技來帶動觀眾的想像力,戲中戲有很多地方印證這說法,例如一個箱子加音效就能變成一輛馬車,林子傑對着空氣說話能使觀眾感到一條狗的存在。
演戲經驗豐富的鄧偉傑以聲線和微細的身體語言,將律師不懂演戲的狀態演得神似,其後律師愈演愈有自信、演技漸見出色,鄧偉傑演來揮灑自如。
《魂遊》有一個明顯的缺點,就是劇中的角色名字易使觀眾混淆,例如林子傑演完韋先生便演Arthur,筆者覺得前者好像是律師的名字,而Arthur 跟韋先生是同一個人嗎?搞不清楚!再加上一個名叫Tom 的角色,更亂上加亂。導致這樣的亂局,是由於在編劇Mallatratt 的處理下,此三個角色及其他角色(女鬼除外)的個性、特質都不明顯,加上場刊沒有印上鄧偉傑與林子傑分別飾演什麼角色及角色的簡介。如果《魂遊》有機會重演,起碼要在場刊方面作改善。
何俊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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