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5日星期二

[轉貼] 是社會回饋?還是競爭?

 
世紀.City‧Art‧ Battle:
是社會回饋?還是競爭?--資本家「非牟利」基金會

[ 明報 2011-04-05 原文連結 文/樊婉貞 編輯/蔡曉彤 ]

亞當斯密(1723-1790)是英國資產階級古典經濟學理論體系的建立者,他提出了「看不見的手」的理論,認為在商品經濟高度發展的時代,應該有一個使各種事物都自然發展的社會。在社會中,儘管個人考慮的不是社會的整體利益,而是自身的受益,但受一隻「看不見的手」刻意的引導,最終即使個人極其不願意,社會的發展最終要回到社會最有利的結果,因為唯有如此,個人所能支配的資本,才能得到最大的收益。

在政治經濟學史上,斯密又將社會的成員分為三大階級,以工資為收入的「工人階級」;佔有土地專以地租為收入的「地主階級」;以及手中累積資本、掌握生產資料並以利潤為收入的「資本家階級」。而他的結論是:隨著國民的財富及資本增加,地租及工資必然相應增加,因而減少了社會利潤。他站在資本家的立場,認為地租及工資增加對社會進步並無益處,但資本家作為「推進社會」進步最重要的力量,如果因為地租及工資增加而利潤減少,則將損害「社會進步」的推進器。(參考二十一世紀出版社的《畫說《資本論》》)

這個十八世紀發展出來的經濟理論,隨著後來學者不斷地再加以推進及演化,中間發生了幾次世紀革命。但資本家有計劃的利用政治的平台,並以政治經濟學作為踏腳石,由學者理論作為「說客」,資本家不但自己從政或是為謀政者提供資本以方便背後操縱政治控制的成本,直至今日,還是許多資本主義國家遵循的教章。

企業成立非牟利組織,另一分大餅的機構?

香港自開埠以來,歷經殖民政府到現在的特區政府,早以資本主義為首,雖藉國民利益為名卻不以為實,造成貧富懸殊、階級仇恨,最讓人不恥的「官商勾結」,資本家操縱政治版圖從地產霸權漸露,到現在西九文娛區至香港藝術發展局,從政治首辦到藝術顧問,香港到了以為沒有「商業」注入引導「自我營生」,就沒有藝術的生存的田地,實在讓人唏噓。政治應以民眾的「民生、民權、民主」的三民主義為首的教義,到藝術的質量、內涵呈現城市的文化等基本要求,都被本末倒置的以資本主義的政治及科學解釋愚昧遵從,進而改變了這個城市 的政治文化。

商業真的比一般藝術家更懂得經營藝術嗎?我們檢討一下現時許多資本家藉「慈善基金會」舉辦的各種回饋社會活動,他們是否真實地想為社會回饋心力?我們看到的僅是願意支持「主題式」贊助的活動如符合公司形象及政府宣揚的社會公益性活動,例如環保、教育與體育等;而藝術基金會則只贊助某些「高雅」藝術,或指名只向祖國中國貢獻心力。

信和集團的「香港藝術」非牟利項目,原本僅是利用信和旗下商場的閒置空間(例如出入口、走廊邊、電梯前)提供給藝術家作展覽,除了申請展覽,間中都有資助給予藝術家作展覽及畫冊。但近一年逐漸又回到一般企業只冠名贊助「高雅藝術」如香港藝術節或大型藝團的演出,減弱了原本投注的社區藝術及年輕藝術家贊助。新世界集團的K11商場,經歷一年的大張旗鼓,在武漢、香港刻意經營的「Art Mall」形象,利用未租出的商舖贊助主題性年輕藝術家的展覽及演出,卻在今年商舖全部出租後,改以「打游擊」形式,轉利用商場各個可用空間包括牆面、走廊等作展演,說穿了也是「用藝術裝飾商場」。K11藝術基金會為推動年輕藝術家以創作為事業雖盡心盡力,但沒有了戰場,只能像一般畫廊將藝術家推到各種博覽會,或盡力為其創造外地展覽機會。

藝術亂象更在資本家藉非牟利組織的運作扭擰了「非牟利」的意義,例如,原本應該由公司盈餘比例下投注基金的錢,卻向政府申請撥款,與藝術家爭資源。香港設計大使成員來自於香港企業(富豪)第二代,從「設計營商周BODW」的DETOUR接手成立。DETOUR從BODW少少的經費裏運作,由「逛街」的概念介紹香港設計師的創作及設計名店,曾經做過灣仔、中上環等地區。但近年卻由香港設計大使大張旗鼓的借了中區域多利監獄作展覽,邀請海外不少年輕設計師集團參與,原本想讓BODW來自世界各地參與論壇的設計師藉DETOUR以了解香港地道特色,並帶出傑出設計師作品及建築而設計的 一個活動,現在變成「聲音大、雨點小」的活動。其展覽素質需要積極檢討,而引薦的藝術家是否須由海外過來(卻又沒有特別令人學習之處),都造成業界人士的質疑及批評。更引人遐思的是由民政事務局贊助的該項目,到底是為了這一「傑出活動」而伸手,或是僅僅「官商情結」容易從中磋商並取得利益,不得而知。但肯定的是,既然企業第二代有心為香港設計創造一番景象,卻無意藉由「企業」的力量如金錢及網絡去達到社會公益,反藉政府的資源如場地及金錢,來推動這可能不需要他們做,而由設計界的專業人士來作可能更符合本地利益的活動,實在令人覺得滑稽及本末倒置。信和集團與香港設計大使的負責人此次皆被任命為香港藝術發展局的藝術顧問,十八世紀的理論又再次提醒我們,資本家又將藉著藝術建立政治勢力的橋樑。

近年更讓人爭議的是,有些年輕藝術家申請藝發局贊助展覽, 卻找了商業畫廊或者租借或者支付基本費用,藉以完成展覽。OSAGE基金會以商業畫廊支持基金會非牟利的活動,但也接受帶著贊助來申請場地的團體,利用其本身於國內外建立的駐點及平台,達到推廣活動的效益。善於利用國際平台建築自己聲望的藝發局資助團體Para-site藝術空間,即是將其策展人計劃放在 OSAGE基金會場地展出,欲達其雙贏的局面(WIN-WIN),但卻也引起贊助直接落入商業機構的詬病。試想,如果這計劃是值得支持的,基金會本身應該有足夠的資源獨立支持項目,以邀請形式,毋須由團體或個人自己帶錢進來,這來自資助的錢又怎麼算呢?

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又一個藝發局?

政府為配合西九文娛計劃,去年公布了十五億文化發展項目, 後由民政局成立「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月前舉辦了諮詢會。由十五億裏估計每年投資回報六千萬的錢,可作撥款及長遠使用,申請撥款主要來自於兩種機制,分別以兩百萬做臨界線,一是配對基金,一是直接撥款。高於兩百萬的計劃,若申請團體找到企業相對的贊助即可獲得民政局相同數目的款項。此一計劃直接刁難了不善於寫企劃書的個人及小團體,而視藝活動鮮少超過二百萬,更成為不易受惠的項目。另一方面,民政局鼓勵商業亦可成立「非牟利組織」,只要是非牟利活動一樣可以符合申請資格。看其方案,民政局的「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功能似乎只是比較「肥」一點的「香港藝術發展局」,為何不將兩者資源直接併入即可,因我不見諮詢委員會提出任何不同於藝發局的工作。

我們提出質疑,如果政府期望企業可以投注更多的資源在藝術發展,是不是應更主動擔任「斡旋」一方,將以往鬆手讓企業獲利的各種恩怨情仇,逐漸一一回本。或者邀請企業或者成立「直接贊助」項目,讓藝術家不需要特別撰寫企劃書,符合資格即可及時取得資源創作;亦或者由政府直接促成「配對」基金,讓可配對的團體對號入座,省卻彼此行政資源的浪費。同時,每年檢討該局成功尋找資源的金額及達成的實際效益更是重要。雖說擔任執行的人員是義務及委任,我們也要他們交出一張漂亮及可考核的成績單。誰都想做公職,以取得社會聲望,但不是僅有資本家及實業家可以做公職,義務的工作更需要考核,否則「假公益之名、獲公益利益之實」,在其名片上添花,更讓人不恥。

爭議亦同時面向那些資本家的「非牟利組織」,既然非牟利機構是由企業或財團成立,就要開宗明義做社會公益,如果他們又跑來跟政府拿錢,跟藝術家分資源搶大餅,豈不本末倒置。企業家做善事值得鼓勵,但政府的錢要直接用在藝術創作上面,而不是「藝術活動」上面,「活動」應來自提案機構的資源,找適合的人來做,例如香港設計大使想辦DETOUR就用他們自己的資源選取合適的人來做,區議會想做文化匯演,應該就有一筆資金運作。這些活動的資金或者來自政府的撥款,或者更好來自於企業的回饋,再透過這些資源,讓專業的藝術創作者或團體來運作才適當。企業或區議會,自己若非專業,畫虎不成反類犬,若變相再跟藝術家或團體的創作爭取相同的資源,那就饒不可恕。

政府容讓建立「消費藝術」的香港

執政者切忌以資本家利益為重,要平衡不同階級的利益更是重要。同時,不要以為商業可以打救藝術,相信商業可以引進更多資源。我們現在眼見香港政府所做的,不僅僅混淆「藝術創作」與「藝術活動」的意義,不斷鼓勵 「活動」卻忽略「創作」方能產生活動運作的「原始材料」。同時,利用「商業」為名義,為資本家奠立踏腳石,尋找可說服兩者相輔相成的藉口,卻忽略藝術發展的真義及犧牲城市的文化的養分,讓其更庸俗化、更市儈地建築一個「消費藝術」的香港。

[文/樊婉貞 am post總編輯 編輯:蔡曉彤 電郵:mpcentury@mingp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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