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

[news] 通識教師人權觀肥佬

 [明報 2011.06.10 原文連結]

通識教師人權觀肥佬

【明報專訊】教院去年5月以問卷形式訪問全港791名通識教師,發現他們對人權法治觀念薄弱,人權知識「肥佬」,平均只有7.48分(17分滿 分)。逾三成受訪者曲解法治基本原則,認同政府為解決迫切問題可隨意解釋法律、支持警方拷問罪犯採證(見表)。負責調查的學者擔心,長此下去,本港人權、 法治等核心價值會名存實亡。

三成認為政府可彈性解釋法律

教院管治與公民研究中心調查發現,逾三成受訪教師認為政府可彈性釋法,解決迫切問題;同時有近半數認為,法官審案時應考慮公眾意見,以及有兩成人認為審判重要案件時應跟從行政機構意見。另有近四成人認同,執法部門可以非法手段蒐證,如警方可嚴刑逼供。

調查同時顯示,通識教師願意為查案和防止罪行而放棄私隱,逾半受訪者支持執法部門為查案而截聯市民的電話等,另有多達八成人同意政府有權以加強治安為由,在公眾地方安裝「天眼」;多達七成半人認為,學校只要得到家長同意,即可強制未滿18歲的學生驗毒。

另外,調查同時要求教師回答17條人權相關問題,以每條1分計算,通識教師平均只取得7.48分不及格成績。被問及《兒童權利公約》中「兒童」的年齡界限時,多達84.1%受訪教師無法正確指出是18歲以下。

調查學者﹕結果令人震驚

負責調查的公民研究中心副總監梁恩榮直言,「結果令人震驚,因為問卷內的條文都是普世核心價值,應有九成人支持」。他批評政府一直忽視人權教育,調查發現多達四成通識教師表示人權知識不足以教學生,擔心長此下去會令人權、法治等香港的核心價值慢慢失色。

通識教育教師聯會主席許承恩表示,許多通識科議題,如人大釋法等均涉及人權法治觀念,教師有必要認識。不少教師接觸人權教材後,始認識相關內容,認為調查結果不代表教師否定人權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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