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連結 中國時報 2011-06-15 文/邱坤良 ]
《寶島大劇場》小劇場、城市空間與文化焦點
幾個月前台中PUB一場大火,讓台灣小劇場安全問題浮出檯面。若干營運已久的小劇場,不是使用項目與原登記不符,就是消防安全有待加強,甚至尚未取得使用執照。要讓現有小劇場空間完全合乎規定,牽涉的層面包括建築、消防、防空避難及土地使用,十分繁雜,但話說回來,若安檢無法通過,小劇場營運必受影響。
數十年來小劇場能夠一脈相傳,多係「小劇場」自己努力的結果。它不只是展演空間,也不單指非營利的表演團體,或實驗性、批判性濃烈的呈現內容,而是合三者為一的特殊劇場意象。以往它的屬性少為外界注意,無所謂安檢問題,即便近年政府釋放若干公共空間作小劇場,並給予演出補助,亦未針對場地設置一套安檢、管理辦法。
目前為止,中央與地方文化部門對小劇場安檢問題處理還算積極,且能與小劇場溝通,問題應不難解決。甚至小劇場的場地危機,也可能是它發展的一個轉機。尤其擁有最多小劇場的台北市,如能在檢討劇場空間的同時,審視它與都市表演||包括台北藝術節、藝穗節的關連,將對改善城市藝文體質有所助益。台北藝術節舉辦二十多年,形態年年不同,沒有連貫性,不易累積成果,更難塑造藝術節與城市空間、市民生活一體性,帶動城市藝文發展。台北藝術節期間,行走市區大街小巷,感受不到一個藝術節慶正在發生,遑論有專程為台北藝術節而來的外人。
台北藝術節之外,近年仿傚愛丁堡藝穗節(FRINGE)而舉辦的台北藝穗節亦是一個空殼子,同樣只學習國外案例的表面。愛丁堡藝穗節中,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表演團體有機會與各國劇團、藝術家、藝評家交流,就算以自費方式參加,也獲益匪淺。台北藝穗節本身尚未建立口碑,少了藝術盛會的氛圍,單純讓熱愛表演的年輕人DIY演出,對主辦者、表演者幫助皆不大,也不容易吸引觀眾。
台北藝術節或台北藝穗節企圖整合藝文資源、獎勵藝術創作,為城市行銷,構想甚佳,但應先建立品牌,探討國外藝術節何以能吸引各國藝術家、表演團體,揚名國際,也讓在地人以藝術節為榮。台北市文化基金會這幾年成立藝術節專責單位,積極規劃展演內容,應該從「藝術節」對症下藥。否則以台北市的藝文資源與觀眾水準,安排國內外表演團隊演出原本就不困難,台北藝術節如果只是一般性展演的串連,缺乏空間感與節慶感,就有違「藝術節」的積極意涵了。
台北市或可利用這次小劇場安檢事件,進一步評估小劇場、城市藝文空間與節慶的關係,確定台北藝術節慶運作的模式與經營目標,並研究以小劇場作為切入點的可行性。據台北市藝文生態,應能整合更多閒置空間作為小劇場,讓它的場地、表演團體與演出活動,成為都市藝文焦點,傳遞文化想像與創造,並成為城市景觀一部分。台北市如果繼續發展藝穗節,亦應建立獎助年輕劇場人的機制。讓台北市民先看到小劇場,再看到藝穗節與藝術節,而後才可能吸引外地民眾與國外觀光客來台北看藝術節慶。
以小劇場場地與表演活動融入城市空間,並以它為核心,讓更多人也能「小劇場」一下,並不妨害現有小劇場創作風格與營運模式,反而更能累積渾厚劇場能量。目前經常出現在大劇場或音樂廳觀眾,昔日也可能是小劇場常客,如有機會回到沒豪華建築物,沒有包廂,沒有舒適座位的小劇場,感受台上台下、觀眾與演員發出的呼吸聲,就能看到功利現實、擾嚷不安的台灣社會仍存在著熱力。
小劇場的存在攸關表演藝術的創造,亦為社會活力的展現。它與城市空間的改造需要一些軟硬體條件,不可能一蹴而成。但確定目標,長期經營,就能逐步達到效果,而且絕對比放煙火式的慶祝建國百年活動更具實質意義。不止台北市,其他城鎮的空間與小劇場關係,基本上都可如是思考。
(作者為台北藝術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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