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7日星期一

[剪報] 教院粵劇教學協作獲肯定

[ 星島日報 2011-10-15 記者鍾碧琪 原文連結 ]

教院粵劇教學協作獲肯定

對於粵劇承傳問題,教育局已改革中、小學的音樂科課程,其中在「三三四」新學制下,粵劇屬音樂科課程必修部分,惟本港不少音樂教師對粵劇並不熟悉。為協助學校推行新課程,香港教育學院由○九年起,開展為期三年的中小學粵劇教學協作計畫,該計畫最近獲國際音樂議會頒授MusicalRightsAward,肯定其推動藝術教學的貢獻。

獲優質教育基金資助二百六十多萬元推行的中小學粵劇教學協作計畫,至今有四十四所中小學參與,在八和會館支持下,有十二名專業粵劇導師為音樂教師提供十八小時的專業培訓,並在正規音樂課協作教學。計畫至今已有八十二位音樂教師和近六千三百名學生受惠,教院校長張炳良表示,「獲此音樂權益獎,不但肯定教院對本地藝術文化的貢獻,更重要是肯定粵劇本身的傳承價值。」

身兼教院文化與創意藝術學系副教授和計畫負責人的梁寶華說,「計畫將在明年十二月完結,希望最終有六十所學校參與。」至於日後計畫是否繼續推行,須視乎有沒有資助,他希望能聯繫粵劇發展基金,把計畫延續下去。

教師學生同受惠

參與計畫的香港真光中學中六生梁蔚藍表示,「本身對粵劇、中樂都沒興趣,因為覺得很吵耳。但在課堂上聽到不少粵劇戲曲,覺得用廣東話唱粵劇也頗有趣,日後有機會也會去看粵劇。」

不少參與計畫的音樂教師坦言,對粵劇並不熟悉,計畫對他們幫助很大,因坊間較少與粵劇有關的資源和教材提供。計畫提供專業導師的意見和教材示範,能令學生更清晰地了解粵劇概念。

記者鍾碧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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